為進一步提升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,預防道路交通事故,創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、新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以及公安部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》等法律、法規的有關規定,現將新增固定執法取證設備名稱及地點進行公示:
請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,按照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指示通行,安全駕駛、文明出行,共同營造安全暢通、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。
特此公告
鄉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
2023年4月12日
責任編輯:暢任杰